各部门:
根据《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淄车改组字〔2018〕1号)《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淄车改组字〔2018〕2号),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学院研究制定出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淄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现已批复。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按文件规定,学院领导班子9人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学院保留业务用车5部、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部。其余车辆全部予以取消,并按要求完成停驶封存。
三、结合学院竞聘分流安置司勤人员。
同时,下一步将按照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办 公 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