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校历安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
1.考查课考核时间:7月5日前完成
2.考试课考核时间:7月8日—7月12日
其中,人文素养课“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安排在7月8日-9日进行;专业课“教考分离”课程和其他集中考试课程由各院系根据部门实际,自主确定统一考试时间。
3.本学期原则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文素养必修课程、统一开设的公共限选课、专业(群)平台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施教考分离,经过各院系审核上报,本学期实施教考分离课程具体见附件1。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命题及审核
所有考试(含考查课)的命题应至少于考试开始前2周完成。
1.教考分离课程
(1)试题(卷)库式
1)开课部门应依据课程考核方案提供5套内容不同,题型和格式相同、难易度和分量相当的试卷,各试卷间的重复率应小于20%,经开课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入库。也可按照1:5的比例建设试题库,采取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凡入库的试题或试卷必须配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客观试题的答案应表述准确、全面、规范,主观性试题应给出评分要点或标准说明。课程试题库每年均需根据课程发展和教学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更新和补充,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20%。
2)试卷命题须紧扣课程考核方案,题量适中;各部分比例与学时分配基本一致;试卷难度要适当,并且有一定的区分度。每套试卷内容应覆盖课程教学内容,试卷结构合理。
3)开课部门负责做好试题(卷)库审核把关,确保试题(卷)库建设质量。开课部门对于每门教考分离课程需分别指定一名试题(卷)库管理责任人,做好试题(卷)库的保管和维护工作,报教务处备案。在试题印刷(启用)前,试题(卷)库管理责任人需对试题重复率等进行审核。参与题库建设和维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题库内容。
(2)现场实操、现场展示、答辩等形式
1)通过现场实操、现场展示或答辩等形式的,可根据教学实际,采用现场抽题或公开试题等方式进行考核。
2)开课部门应依据课程考核方案提供不少于2套难度相当的试题,各套试题重复率应小于20%,须配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题每年均需根据课程发展和教学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更新和补充,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20%。
3)试题须紧扣课程考核方案,题量适中,难度适宜,并且有一定的区分度。
4)开课部门负责做好试题审核把关,确保试题命制质量。
2.非教考分离课程
(1)命题
1)各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试。如已变更考试方式的,需填写《考试模式改革申请表》,提交教务处备案。采用同一课程标准、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命题。
2)考试、考查课程可根据课程实际采用试卷(题库)、现场实操、大作业等形式进行考核。
3)各课程均须按样卷格式命制A、B两套试题,并制定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两套试题要难度相当,试题重复率应小于20%。试卷样卷见附件3。
(2)试题审核
由命题教师填写《淄博职业学院命题审批单》,与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并提交审核。专业课试题由开课院系负责审核,人文素养课试题由课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二)试卷印刷、封装与保管
1.7月2日由开课部门指派专人完成抽卷(组题),抽出作为期末考试用的试卷由专人保管,纸质试卷做好印刷准备工作。
2.7月3日-4日,完成人文素养课试卷印刷、封装工作。学校成立人文素养课“教考分离”课程试卷印刷工作组,由人文素养课“教考分离”课程试题库管理责任人、各相关院系保密员和教务处人员构成,具体印刷工作流程教务处将单独通知相关人员。
3.7月5日前,完成所有专业课试卷的印刷和封装工作。各院系成立专业课试卷印刷工作组,由专业课程试题库管理责任人、各院系保密员、考务员等人员构成,保密员汇总本部门试卷电子稿,进行统一印刷后,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考试安排信息清点、封装试卷,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试卷封条见附件5。
4.各院系指定专人保管封装好的试卷。因工作失误造成试题泄密的,按照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1.取消考试资格手续办理
请各院系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任课教师将拟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理由报开课院系。开课院系汇总、填写《取消学生考试资格汇总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教务处郭超老师邮箱,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北区立德楼925办公室)。教务处于6月26日前将审批意见反馈至开课院系。开课院系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和被取消考试资格学生。
2.缓考、免考手续办理
(1)本次期末考试的缓考手续仍在强智教务系统进行,请申请缓考学生提前登录强智教务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流程请详见附件7)。一旦开考后,缓考手续将不能办理。
(2)各院系组织拟申请免考的学生填写《免考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汇总、填写《学生免考情况汇总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教务处郭超老师邮箱,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北区立德楼925办公室)。教务处于6月26日前将审批意见反馈至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到申请免考学生。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免考申请。
(四)考试安排
1.考查课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本课程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需于7月5日前完成。
请各院系将本部门考查课考核安排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查课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0),并于6月26日前发教务处高杨邮箱。
2.考试课集中考试安排7月8日—7月12日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1)学校统一组织人文素养课“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安排。
(2)各院系根据工作实际和集中考试时间,安排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
请各院系将本部门考试课考核安排(含考试地点、监考教师等信息)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课(含人文素养课和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表》,并于6月26日前发教务处高杨邮箱。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对试题命题质量进行审查,教务处将对各院系试卷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2.请各院系重视学生缓考、免考手续的办理,凡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旷考学生不能参加学期补考,须参加课程重修。
3.请各院系组织好复习阶段教学工作,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4.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各项考试安排,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考试材料。
教务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