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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规定大学生服兵役立二等功免试读研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23:59

    人民网3月18日报道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日前公布。国家对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到中小企业就业、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家庭困难的五类大学毕业生将分别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据悉,这是教育部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宣传、告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公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公告》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公告》强调,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它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公告》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府将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昨天,教育部下发《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20条新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6、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8、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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